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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1日星期六

回家

近次的聚會中,萬民問道那個逆光費現在在哪裡,我愉快地說才一塊多錢還在團長哪裡。萬民有點驚訝錢少,我繼續說都只收一分錢五分錢而已。
回想起,高三班會,馮老師坐在那裡,讓班長主持,也讓團長說話『逆光費記得交啊!』,每次總是引起哄堂大笑。而今日,團長的話依舊惹人發笑,不同的是玉雯已經成為了潑出去的水。
畢業回馬後到出國前,有了快兩個月的耍廢時間,與留下來的人每個禮拜都固定見面,那種歸屬感好強烈。不禁讓我想像,若我能留下來工作,成為固定見面高三理成員之一,是多麼幸福的事。
流浪在外多年,我似乎真的可以回家了。
你們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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